辽阳市妇联:认真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7.11.2014  16:28
    11月24日,市妇联召开机关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副主席张琪传达了会议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包括妇联组织等人民团体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应积极发挥作用。比如,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在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中,以宪法为根本,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中,充分发挥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中,提出完善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中,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方面,发挥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并发挥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中,普遍设立公职律师。

  王心宏主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全会精神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要做好全会精神宣传,引领妇女增强法治观念;二是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契机,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妇联工作,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律服务,以扎实举措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三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妇联组织和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对一些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事件,要适时发声、正面引导,通过典型案例的报道扩大影响力、传递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