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网]我省本月起婚育证明实施电子化管理外地人无需再为“一纸证明”跨市奔波

04.03.2016  15:00

从本月起,我省取消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婚育证明纸质版,实行发放、查验和监控管理电子化。3月3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此消息。
  “这样一个举措方便了那些在辽宁省内跨市工作的务工人员。再开婚育证明,他们只需在务工当地即可,不用再来回奔波了。”省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处处长王溪玲说。
  据悉,随着国家层面的设计完成,将实现全国区域内流动成年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发放、查验和监控管理电子化,届时,不用为了“一纸证明”跨省奔走了。
  对于流动人口来说,婚育证明用处较多。除了可以在查询成年妇女的婚育情况、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时使用外,在享受儿童预防接种、孕产妇体检等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同样需要使用婚育证明。
  省卫生计生委方面表示,流动人口在办理婚育证明相关事宜时,需要出具纸质证明的,在查询一致的基础上,在现居住地就可以打印并加盖乡镇(街道)公章,自打印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功能与纸质婚育证明相同。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阶段,原纸质婚育证明(小蓝本)可照常发放,同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