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创新监管模式推动“互联网+交通”发展

04.03.2016  07:16

  网络约车、定制公交、顺风车、拼车,如今,这些“互联网+交通”催生出的新生事物正逐步丰富着人们的出行方式。在享受更加便利和优质服务的同时,网络约车存在的资质不明、权责不清、缺乏监管等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针对网络约车,政府应如何监管,在辽全国政协委员孙红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创新监管模式推动“互联网+交通”发展》的提案。

  “网络约车的出现,为交通行业解决遗留问题带来了难得契机,为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提供了技术手段。”孙红委员建议,政府部门应加快行业管理创新,以优化监管模式为导向,树立平台治理理念,助推与人民群众便捷出行、绿色出行和安全出行意愿相符的监管方式与政策,为“互联网+交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孙红委员认为,政府应赋予大型平台企业更多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司机和车辆”的平台治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对平台企业注册资本、运营质量、安全责任、数据保护和赔付保障等进行规范与监督,以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和权益落实。同时,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鼓励行业自律。

  “由于网络约车与出租车的技术手段、业务属性与商业模式不同,不宜完全等同管理。”孙红委员认为,可参考国外经验及我国电信业务分类管理制度,将网络约车与出租车分类管理,对网络约车等新兴业态实施包容性管理。建议通过立法让平台承担更多责任,通过保险创新解决理赔和安全问题;对出租车继续实施许可管理,保障广大群众基本出行需求;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进行差别化探索。

  她还建议搭建大数据共享平台,发展智慧交通。政府可将服务性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网络约车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