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李希批示 深入学习张鸣岐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
近日,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关于向张鸣岐同志学习做“四有”好干部的批示,深入学习张鸣岐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张鸣岐,1945年10月生,1966年8月参加工作,197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共青团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沈阳市副市长,中共沈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共锦州市委书记等职。 1994年7月14日,在抗洪抢险中牺牲。 1994年8月4日,省政府授予张鸣岐同志“革命烈士”称号,8月11日,省委作出向“党的优秀领导干部”张鸣岐同志学习的决定。
通知指出,张鸣岐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与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精神一脉相承,与好干部的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是一致的,不因岁月流逝而失色,不因时代变迁而黯然。他被称颂为“人民的好书记”,是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干部,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开展向张鸣岐同志学习,有利于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利于进一步弘扬先进、学习先进,争做“三严三实”好干部;有利于弘扬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辽宁新一轮振兴实践中建功立业。
通知要求,学习他恪守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组织观念,增强政治定力,对党无比忠诚,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他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为民情怀,就是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作为基本目标,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千方百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他勤勉敬业、真抓实干的务实作风,就是要坚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从细处入手、向实处着力,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张蓝图绘到底,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学习他敢于负责、开拓进取的担当精神,就是要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极端负责,坚持在其位谋其政,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充满激情、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学习他淡泊名利、严于律己的清廉本色,就是要坚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按照党纪国法、政策制度办事,勤政为民,艰苦奋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坦坦荡荡为官,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各级组织部门要精心组织,把向张鸣岐同志学习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不断把开展向张鸣岐同志学习引向深入。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张鸣岐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从严从实的思想和精神,让张鸣岐的崇高精神在辽沈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把向张鸣岐同志学习与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起来,坚持以上率下、作出示范、树立标杆,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深化“四风”整治、推动作风建设。把向张鸣岐同志学习与学习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等同志的精神结合起来,深学细照笃行,把好干部的标准立起来,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张鸣岐同志为榜样,通过向张鸣岐同志学习,打牢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的思想根基,焕发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的激情,凝聚起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为深化改革解难题、为发展振兴出实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加快推进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