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发布《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地方标准

27.04.2016  09:41

  近日,由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召开地方标准审查会,组织专家审查组对辽宁龙源教育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辽宁龙源集团)、东北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营口理工学院和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联合起草的《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行了审查。经审查,专家组认为该《标准》在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领域属国内首创,具有创新性、前瞻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获得通过。

  该《标准》是按照于辽标联办发《关于公布2014年度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15年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项目编号为2015155)的要求,以辽宁龙源集团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经验为基础,在对辽宁、北京、上海、山东等省市高校后勤社会化服务情况广泛调研基础上,面向全国113所高校展开《问卷调查》,收集提炼基本要素,统计分析量化服务指标后,起草制订的。《标准》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的住宿、卫生与环境、安全、资产与维修、节能环保、立德树人和评价与改进等社会化服务等内容,不仅是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的基本要素,也是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的基础工作和基本要求。

    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辽宁高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将步入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高效综合管理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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