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学击剑俩手指莫名受伤 家长要退学退费
近日,铁西区的李先生因为孩子在培训班意外受伤,想要看监控录像被培训方拒绝后向培训机构提出退学退费要求。一年学费7200元,每周两次课,但孩子7个月只上了13次,培训方却表示只能退1000元。李先生在多次与培训方沟通不畅后,向沈阳晚报新闻热线求助。记者采访时帮忙协调,最后培训方退还家长一半费用,对于这个结果双方都满意了。
家长质疑:退学时被要求购买击剑服装
李先生家的孩子今年7岁。从去年年末一直在位于铁西区工人文化宫的“辽宁省击剑培训基地”学习击剑。今年7月15日课后,李先生发现孩子的两个手指受伤,一个指甲内有淤血,一个手指头破皮流血。李先生与培训方联系,要求看监控录像,培训方表示:“孩子活动的地方是录像的死角,录像没拍到。”后来,虽然找到了造成孩子受伤的学员,但是李先生考虑对方也不是故意的,就没有要求孩子家长赔偿治疗费用。
李先生觉得培训方监管不到位,提出了退学的要求。“孩子只上了13次课,培训费用是7200元,培训方答应给我退1000元。理由是孩子使用的击剑设备也要卖给我们。”李先生说。
记者调查:只给退1000元的依据在哪?
李先生向记者提供了盖有“辽宁省青少年击剑培训基地”公章的专用收款收据。上写“收款事由:上课时间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2月27日。在领款人签章处写着“过期作废,概不退费”的文字。收款项目:击剑。”李先生说:“只给退1000元的理由是,我家孩子用了培训基地的衣服,包括剑服、剑裤等物品,我家孩子使用了就必须卖给我,扣除卖我培训设备的钱后就剩1000元了。”李先生对击剑基地的这种做法很不满:“我在你家学习击剑,7200元是学习击剑的费用,怎么不学了还要卖给我们服装?”
培训机构解释:培训服装肯定不是借给孩子用的
8月4日,记者联系上了这个培训基地的孙教练。孙教练首先向记者解释:“孩子活动的地方确实是录像的死角,录像照不到这个地方,不是我们不给家长看。后来,我们找到了肇事方的孩子和家长,家长向李先生道歉了,李先生也谅解了,没要赔偿。”
关于退1000元的问题,孙教练解释:“这个课程一共12个月,孩子只上了7个月,中间有1个月没来,我们也没算费用。孩子在学习击剑的过程中,使用了剑服、剑裤、小背心等11件衣服,所有的衣服上都有孩子的名字。培训服装肯定不是借给孩子用的。11件衣服是3180元,我们只收他成本价。”
孙教练说,在收款收据上我们也标明了“过期作废,概不退费”的文字。这位教练表示,既然记者介入了此事,培训中心愿意与李先生协商解决此事,尽量满足李先生的要求。8月6日,李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说:“培训方负责人向我道歉了,答应给我退还一半的费用(3600元),我已经谅解培训方了。”
有风险的培训课程,双方应该有详细的合同约定
辽宁乾开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王亚丽表示:“涉及击剑、舞蹈、跆拳道等培训双方必须有详细的合同约定,因为这几方面的培训具有一定的人身伤害的危险。”
王亚丽说:“在沈阳,每年都有涉及这几方面培训时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的事件,诉讼到法院的也不是个案。所以,建议培训机构在收学费时必须有完善的合同,合同上应详细约定,发生意外后的责任承担比例,最好还要为孩子们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家长接送孩子的具体时间等。”
王亚丽说:“10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刑事行为能力,在培训基地受伤,肇事方孩子的家长作为监护人负主要责任,培训方负次要责任。本案中双方没有合同约定,但是在收据的收款项目上写着击剑,可以理解为7200元的费用是学习费用,不包括服装的费用。”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主任记者吴强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