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宁夏打假专项治理“3?15”在行动

10.03.2016  10:16

根据农业部等八部门201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安排部署,宁夏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宁夏农机鉴定检验站)借“3·15”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开展之际,下发关于开展“3?15”农机质量宣传活动和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于2016年3月10日至3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机质量宣传活动和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专项行动将以服务“三农”、扶优限劣、引导消费为出发点,以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安全为落脚点,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为重点开展。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包括四个主要方面的内容:一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乡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农机法律法规、购机补贴政策和农机质量投诉监督部门职能的宣传,营造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二是结合备耕春耕,加大农机打假力度。组织市、县农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与当地工商、质监等部门相互配合,对本地区春耕生产机具搞一次农机市场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要依法给予打击;三是组织开展技术咨询活动。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一线,开展以农机安全使用为主要内容的技术咨询活动,向农机用户传授新机具、新技术使用规范;通过设立名优农机产品展示台,向农民群众传授农机识假辨假常识,提高农机消费者的整体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科学理性消费;四是及时受理农机质量投诉案件。活动期间要确保市、区县农机投诉服务热线畅通,专人负责,认真解答问题咨询、及时处理投诉纠纷,投诉案件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农机部门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市(区)县农机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宣传方案,筹备宣传设施,印制宣传资料,确保宣传时效。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宣传活动要与服务“三农”相结合;要大力宣传农机三包新规定、消费者新权益法、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鼓励和调动机手及农民群众购买先进适用机械的积极性。通知强调,各市、县(区)农机推广中心在4月5日前将“3.15”本次活动总结、农机质量宣传活动报表、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报表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区农机鉴定检验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