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与各街道(乡镇)签订宗教工作责任状压实宗教工作属地管理责任

08.07.2017  21:04

    大连市普兰店区为进一步压实宗教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道(乡镇)、园区签订宗教工作责任状,把宗教工作纳入对各街道(乡镇)、园区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责任状》明确了街道(乡镇)、园区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强调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三管一负责”(“三管”指宗教活动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一负责”即领导干部负责制度)责任制度,把健全机制、配备专(兼)职人员、宣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管理引导信众宗教活动、妥善处理宗教矛盾问题、加强佛道教商业化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等作为必须考核的内容,分别赋予考核分值,并明确了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基层宗教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