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掮客”受贿数千万称“办的都是好事”

09.04.2015  03:54

  近日,广西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2003年至2013年期间,廖小波在担任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受贿价值3221.5万元人民币、40.55万港元和34万美元。

  记者调查发现,身为地方发改委官员的廖小波,是一个典型的“审批掮客”。其凭借在国家部委人脉超广的巨大“能量”,通过钻高速公路等项目审批层级高、程序复杂、不透明的空子,帮助企业老板疏通关系大肆受贿。

  “廖小波的贪欲达到疯狂地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梁毅说。据了解,无论企业老板送的美元、人民币,还是银行卡、购物卡、高尔夫卡、名表等等,廖小波无论大小均来者不拒。

  办案人员查明,廖小波的受贿方式多种多样。有的通过银行转账,有的在公司占有干股,更多的则是赤裸裸地收取现金。他曾多次一次性收受现金超过百万元,受贿地点包括家中、停车场、酒店房间等等。除了买下8套住宅外,廖小波把部分贿款存进了银行,更多的则堆在家中。办案人员从他家里搜出的现金达数百万元,墙角里装满现金的拉杆箱上落满了灰尘。

  对于毫无顾忌地大肆受贿,廖小波称,给企业和个人办事,办的都是大事,办的都是好事。他们都得到巨额利益,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十亿元。他们送的礼品礼金仅仅是利益极少的一点,而我为此付出了大量复杂细致的工作辛劳,不是白拿钱。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拿了。“另一方面,我认为自己资历深、人脉广、关系硬、本事大。别人拿不到的项目,我能拿到;别人争取不到的资金,我能争取到;别人办不成的事情,我能办成,感谢费是完全应该的。”廖小波在自述材料中说。

  廖小波称,大的高速公路项目从启动到竣工,需要审批的事项在部委方面有几十项,在广西区内有几百项,其中最重要、最艰难的是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文。核准这个项目,需要10多个前置条件,每个前置条件都是一道行政审批。其中最主要的是交通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部委的批文。

  廖小波说,这些部门如果对接不好,就会耽误时间,甚至无法通过审批。他通过跑关系,拿到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文仅用了一年时间,比同类项目快了两三年时间。“‘挥手弹指’间就能帮大忙。一些老板对廖小波佩服得五体投地,对其有求必应,使廖小波逐渐迷失了自己。”自治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说。

  上海名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占兵说,审批寻租具有非常大的隐蔽性。在这类的受贿案件中,企业获益、官员获益,似乎缺少直接的受害者,很难被检举而东窗事发。这或许也是廖小波等敢于疯狂受贿的原因之一。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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