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如违法,公安将依法处理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闻英奇)昨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昨日下午沈阳市沈河区妇联联合沈河区法院组织开展了“建设法治沈河巾帼在行动”暨“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沈河区妇联、街道及社区妇联主席代表来到区法院与一线资深法官学习交流妇女儿童维权相关法律,共同探讨“反家暴”工作。
记者从研讨会上获悉,从2012年沈河区妇联在全国首创“社区110家暴干预中心”至今,全区共查处家暴案件900余起,发放《告诫书》200余份。
沈阳市妇联:去年1000多件妇女问题案件30%涉家暴
据沈阳市妇联权益部的信息显示,去年市妇联通过信件、来电、来访接待1000多件涉妇女问题案件,其中30%涉家庭暴力问题。
沈河区法院法官介绍,目前每年沈河法院审理700~800件离婚案件,其中涉家庭暴力案件占10%~20%,很多案件存在证据不足,证据仅限于个人陈述和病历,发生家庭暴力时当事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随着近年沈河区家暴告诫制度的建立,当发生家庭暴力时,可由社区记录,并由社区人员找到施暴方了解情况,最终将家暴行为记录,可有效保护家庭成员的人身权益。
沈河区家暴报警站覆盖全部社区
2012年8月,沈河区妇联在全国首创“社区110家暴干预中心”,截至目前,沈河区共建立111个家庭暴力报警站,建立家暴档案1586份,查处家暴案件900余起,发放《告诫书》200余份,构建起防治家庭暴力的第一道法治屏障。2016年,家暴告诫制度将在全沈阳市推开,探索建立人身保护令制度、家庭暴力庇护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
沈河区妇联主席刘淑芬介绍,“三级网络”即沈河区妇联设立“110家暴投诉中心”,在15个街道设立“110家暴投诉分中心”,在111个社区设立“110家暴干预中心”,形成了区、街、社区协调联动“反家暴”。
“三个平台”即110公安报警求助平台、12338妇联投诉平台、96125维权投诉平台。通过通讯平台的整合互通,只要居民任意拨打其中一个电话,即可足不出户获得帮助。
“三项服务”一是由社区民警、妇联专干、人民调解员以及楼长和志愿者联合解决家暴问题,对情节较轻的给予教育和调解,对情节较重的进行告诫或采取措施。二是对家暴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医疗帮助和法律援助。三是由街道和社区建立“家暴档案”,并定期组织走访。
试点隐形家暴档案,记录家暴隐患
记者看到,“家庭暴力告诫书”中列明“根据《辽宁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之规定,决定给予告诫,限你(施暴者)立即纠正不法行为,严禁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如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据介绍,家暴档案针对的是已经发生家庭暴力事件,沈河区已经试点隐形家暴档案,也就是对有家暴隐患的家庭进行登记备案,当事家庭并不知道,隐形档案在保证当事家庭隐私的基础上,将为社区的进一步工作提供基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