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宽甸昌德社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再就业工作

08.12.2014  11:29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社区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主要采取了以下政策措施:

1、在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指导,帮助应届高校毕业生通过办理人事档案托管,与教育部门加强离校前后信息衔接、求职登记、就业失业登记。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协查员,对辖区内的每一名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制登记,建立专门台帐。通过走访入户等多种渠道,摸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掌握这些人员的底数和就业需求,以便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确保对每个未就业毕业生1次以上的电话访问或家庭访问,提供1次以上的就业服务指导。

2、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将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作为带动就业的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宽甸县“本源创业孵化基地”的引领示范效应,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力度。推动大学生创业工作继续走在前列。每年定期举办SYB创业培训班,使得大学生有机会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就业创业本领。鼓励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SYB创业培训、模拟公司创业实训等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充分利用创业导师资源,为有创业意愿、创业需求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咨询和帮带服务。对参加创业培训或就业技能培训者,落实职业(创业)培训补贴;对自主创业者,正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3、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结合统筹宽甸县城乡发展的要求,探索通过政府购买岗位的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全面落实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项政策。结合宽甸县实际情况,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形成就业岗位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优先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岗位推荐或公益性岗位安置,帮助其尽快提升适合岗位需要的就业能力或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统筹实施“三支一扶”、就业见习等基层服务项目,并按规定落实有关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基本生活补助等扶持政策。发挥政策优势,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充实、改善基层人力资源结构,缓解高校毕业生严峻就业形势。

4、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就业服务周活动。加强岗位开发和信息收集,采取现场和网络、常规和专场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活动。开辟高校毕业生求职服务窗口、招聘信息专栏,使广大高校毕业生能方便快捷地实现就业。会同教育部门定期不定期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会同工会、工商联等相关单位联合举办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开展系列综合招聘或专场招聘,招聘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招聘对象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建立畅通高校毕业生求职通道。

5、依法保障就业权益,促进高校毕业生公平就业。消除就业歧视,加强用人单位招聘活动监管,及时纠正各类就业歧视现象;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建立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增强招考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贯彻落实国家、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简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程序。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力度,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后的合法权益。(王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