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4年5000万小车或省20亿通行费

29.08.201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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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交通运输部就人大建议第1306号关于优化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的建议作出答复,表示目前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拟对收费公路范围、期限、标准及减免等事项重新作出统一规定。

  同时,将对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将综合考虑各方意见,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该政策自2012年7月下旬发布至今已有4年,政策执行期间,辽宁高速免收通行费或超过20亿元,惠及超5000万台次小车。

   交通运输部:有必要重新评估论证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十一”假期开始,对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法定节假日及其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免费通行政策的初衷主要是缓解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收费站的交通拥堵,政策出台后,降低了公众节假日出行成本,对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起到了积极作用”,交通运输部在答复意见中这样指出,“但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如:部分路段免费后交通量远超其设计通行能力,造成公路主线的严重拥堵;对经营性公路减少的合法收益,没有明确的补偿机制等,有必要重新评估论证”。

  对人大建议中提出的“调整优惠对象和调整优惠时段”,交通运输部表示:这关系收费公路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比较敏感,应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辽宁数据】

  免费通行政策自2012年“十一”假期起执行至今,已在16个重点节假日期间执行。本报记者统计了近4年来每个重点节假日过后辽宁交通部门通过媒体对外发布的数据信息发现,超5000万台次小车在辽宁高速享受了这项政策。

  根据国务院通知,今年高速小车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共计20天。

  一个月之后,还将有数以百万计的小车在“十一”假期奔驰在辽宁高速上,享受7日“高速免费餐”。

   免费小车

  数量连年增长

  2012年“十一”假期,首次执行免费通行政策,辽宁省内高速公路出入口免费小型客车流量(以下简称“免费小车流量”)达493.6万,日均61.7万,同比增长77.96%,是平均日车流量的两倍。

  2013年、2014年、2015年全年4个重点节假日免费小车流量分别为1153万、1306万、1488.4万。

  2016年,春节、清明、“五一”三个节假日免费小车流量接近900万(由于2016年“五一”假期数据暂未公布,根据与上一年数据持平保守估算)。

  从2013年到2015年总体数据不难看出,免费小车流量在不断增长。通过对4年间单个节假日的数据进行比对,免费小车流量也在连年增长。只有在2016年春节期间,由于受气象原因进行交通管制的影响,免费小车流量同比下降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