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妇联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助力城乡妇女实现创业就业
一、围绕“政策”做文章,为妇女小额贷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普兰店市妇联抢抓政策推进的有利契机,积极会同市财政局主动多次向市分管领导汇报,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专题召开市长办公会议,把财政局、妇联、人社局和金融单位纳入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运作体系中来,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并拿出专人负责妇女小额贷款工作,做到了“组织保障、服务指导、工作落实”三个到位。同时,为确保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良性运营,争取市财政局建立了风险代偿机制和反担保运营模式,在财政预算中分别安排2,000万元和200万元作为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金。积极争取到5万元经费,做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专项经费。
二、围绕“合力”做文章,推动妇女小额贷款工作协调发展
建立“政府主导、妇联牵头、各方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是保证妇女小额贷款工作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妇联作为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的具体牵头部门,多次与财政局、人社局、农商行、大连银行领导协商,研究为妇女小额贷款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贷效率,各个部门都最大限度的减化了各自的办事流程和手续。既分工又合作,形成了基层妇联考察推荐——市妇联把关盖章——劳动、财政部门集中审核批复——担保公司、妇联实地考察审核,最后统一集中发放的流程。整个贷款工作也一环扣一环,各部门在工作中树立了“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妇女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高效运转起来,使其真正成为促进妇女创业和推动家庭增收的助推器。
建立专项工作会议制度,妇联会同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专项工作会议,落实政策,服务妇女。年初研究部署任务,年中查摆反馈问题并进行深度业务培训,年末进行总结考核并推广典型经验,使这项工作在全市平稳有序良性展开。
三、围绕“方法”做文章,促进妇女小额贷款工作稳步推进
四年来,我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坚持调研先行、试点示范、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工作启动初期,妇联利用半个月时间深入村屯入户调研,了解妇女实际需求。之后将需求调研作为常态化步骤于每年春节后准时进行,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为全年任务分解提供可靠依据。2010年在全市5个乡镇开展试点,探索并建立了申报、审核、放贷、申请贴息的完整链条和工作模式。用2个月时间,为22名妇女发放贷款110万元。随后在全市24个乡镇、街道、园区全面推进。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逐步实施了“把三关”、“四夯实”、“五不贷”的工作模式,把“三关”,即把握贷前选户选项准入关、贷中管理风险控制关、贷后回收关;“四夯实”,即夯实宣传动员、建立档案、培训指导、树立典型四个有效环节;“五不贷”即不赡养老人的不贷,家庭成员有赌博行为的不贷,不参加巾帼志愿活动的不贷,有不良信誉记录的不贷,“十星文明家庭”评比五星以下的不贷。“把三关”、“四夯实”、“五不贷”的有效运用使贷款工作稳步开展,2011、2012、2013年分别发放贷款1,142万元、1,585万元、2,665万元,为城乡妇女创业就业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扶持。
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四年来,我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占小额担保贷款比例已由2010年的5.78%上升到今年上半年的96.6%。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实施,不仅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了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愿望,推动了城乡女性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而且转变了农村妇女的就业观念,点燃了妇女创业就业的蓬勃激情,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的联系,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