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十一届纪检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共辽宁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5年1月23日)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23日在沈阳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50人,列席162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出席全会并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讲话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展示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和担当精神,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清醒地认识到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王珉同志在全会上的讲话,站在我省全局的高度,对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和任务;树立担当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长抓不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全会总结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一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营造廉洁文化氛围;认真做好中央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工作,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加强管理和监督,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辽宁全面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全会强调,2015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要求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第一,坚持依法依规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教育和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作为党内的一项重要准则,长期坚持和遵循。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执纪,决不容忍搞小圈子、拉帮结派、封官许愿、收买人心;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坚决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加强对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纪委书记要主动约谈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突出责任追究。加大立行立改力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启动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加强巡视机构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方面的协调,梳理问题线索,提高巡视工作指向性。加快巡视节奏,扩展巡视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
第三,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中央和省委明令禁止的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对执法监管部门、窗口行业单位“吃拿卡要”问题进行严厉整治。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加强执纪监督。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
第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落实和完善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审计部门等相互移交违纪违法线索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查办案件后续工作,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建立和完善追逃追赃协调工作机制,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牢牢把握纪律审查重点,盯紧热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交易,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和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国企、高校、医疗卫生以及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对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农村基层的腐败蔓延现象和小官巨贪问题进行严肃整治。进一步加大自办案件力度,提高监督审查质量和效率。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优先处理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第五,加强廉政教育,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加强警示教育,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以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为素材,通过警示教育片、忏悔录和案例通报等方式,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抓好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省反腐倡廉展览馆和各地各级廉政教育基地的功能,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平台,分类分层次开展廉政教育。建立省市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联动机制,营造廉洁文化氛围,曝光违纪行为。做好舆情收集研判,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传递正能量。
第六,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高度负责。要强化自律意识,时刻对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和戒惧,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作遵纪守法的表率。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坚决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反审查纪律的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辽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