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俩男子街头随便绑12岁女孩勒索15万

30.08.2015  09:12

  本报讯在连务工的农民工乔某、王某某先是利用车辆解码器盗窃车内财物数起,由于盗窃所得不能满足两人的贪欲,去年底,两人驾车在大连湾绑架12岁女孩为人质,向女孩父母索要赎金15万元。警方侦破此案解救了人质。两绑匪被甘井子区法院分别判刑,此案于今年8月中旬生效。

  37岁的乔某是庄河市明阳街道农民;25岁的王某某是内蒙古多伦县农民;两人在大连是一家船务公司的合同工。两人嫌工资少,经过预谋网购车辆解码器,决定盗窃。去年11月~12月,两人先后在开发区、前盐村一市场利用解码器作案3起,从3辆停放的车里盗走多部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7150元。

  两人觉得年关将到,仅靠盗窃来钱太慢。经预谋两人决定绑架人质索要巨款。去年12月12日17时许,在一住宅小区附近坐在套牌车里等候的二人,发现一个12岁女孩背着书包回家,他们一把将女孩拉进车内。女孩张嘴喊叫,被二人用胶带封住嘴巴和手脚。上了高速公路后,二人威胁女孩说出父母手机号码,然后一人与女孩母亲通话称,你要准备15万赎金,至于交钱时间、地点等候我的电话通知,为了你女儿的安全不许报警等等。

  然而,被绑架女孩的父母立即报了警。按照警方要求,双方为赎金的交接地点、时间通了多次电话,警方借机使用技术侦查手段。双方联系数次却没有定下赎金的交接地点、时间。深夜,绑匪驾车到了普市皮口镇后关机。次日早晨5点多,绑匪打开电话再次与人质母亲联系,双方再次交涉。早6时,锁定绑匪位置的警察突然现身,两绑匪被捉,人质被解救。警察审讯时,两嫌犯交代了此前三次用解码器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警方搜查到了作案用的解码器。

  庭审时,两被告人认罪。法庭认定两被告人主动交代盗窃犯罪事实,属于坦白,依法从轻处罚。甘井子区法院一审判决,犯绑架罪,对乔某、王某某分别判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犯盗窃罪,分别判刑1年,各处罚金35000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10年6个月,并处罚金85000元。继续追缴赃物赃款。

  ■本报记者静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