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未揭牌 30多人慕名来

31.12.2014  21:51

  昨日,不少市民来到巡回法庭门外-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马龙丹摄

  -新闻回放:12月2日,中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首批试点为深圳和沈阳。记者了解到,设在沈阳的最高法巡回法庭定址浑南,具体地址是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张毅)  最高法巡回法庭地址刚刚确认,门前就赶来了数十人。

  这是昨日上午,记者在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所在地——浑南区世纪路3号门前看到的场景。

  人群中,有市民议论:“你这事儿找错地方了!”

   市民互支招:“你找错地方了”

  昨日10时许,浑南区世纪路3号门前停车场上站了30多人,其中有多名警员,也有数十名市民。

  记者在市民身边听到他们的谈话:“得先到纪委呀,不能到这儿,你这事儿找错地方了。”“我才知道这,特意坐地铁过来的。”

  在此期间还不时有市民赶来。楼门前保安及警员被问及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是最高法的法庭不?”

  记者注意到,上午尽管没有揭牌,但楼前停车场的车辆与之前相比明显增多,门前停放的一辆中巴尤其引人注目。从外向楼内看去,三楼大厅有多人走动。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众人在警员的劝说下离开现场。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字样显现

  昨日下午,在世纪路3号门前,上午的场景已经不见,楼前停放的多辆车已经离开,门前也空无一人。记者询问保安揭牌事宜,对方称:“今天(30日)不能揭牌了,现在楼里没有工作人员。”同时婉拒了记者“进去看看”的请求。

  在门前,一楼大厅正中央的电子屏上已经打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字样。

  记者了解到,上午出现在现场的市民中,有些诉求并不属于最高法巡回法庭的受理范围,例如有的市民对现有判决不认同等。

   巡回法庭审跨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今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巡回法庭的定位则是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案件和民商事案件,不审理刑事案件。

  最高法巡回法庭先行设立两个试点,一个在深圳,一个在沈阳。位于沈阳的第二巡回法庭针对的是东北三省的上述案件。另据了解,每个巡回法庭试点都将设立3名庭长、8名主审法官、若干工作人员,共计25人左右。而一部分书记员则将由地方法院选拔。

  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没有在巡回法庭审理刑事案件是对死刑案件的重视,死刑案件必须到最高法,统一商量,统一来审核复核。巡回法庭对此力量是不够的。

  死刑是非常重大的人身权利问题,不像财产权等,对人的生命的剥夺必须放到最高法。这是重视人的生命的体现,这方面不需要效率,不需要太快,不需要方便,而是需要公正,不能有错案。这体现了中央对死刑问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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