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防指要求8市及辽凌河局加强抗旱用水管理工作

24.07.2015  11:28

  7月22日,省防指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辽阳、铁岭、盘锦市防指,省辽河凌河保护区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抗旱用水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7月初以来,我省持续高温少雨,造成盘锦、营口等地部分地区水田发生旱情。当前正值水稻生长关键时期,抗旱用水需求大,省防指已组织水利部门为辽河、浑河、太子河下游补水,保障省直水库供水范围内的水田用水需求。

  为加强用水管理,确保水资源依法有效利用,通知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用水纪律。用水区各级政府要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的关系,进一步严肃用水纪律,严格按照省防指调度指令,计划取水,合理用水。各级防指要落实取水工作责任人,各提水站要落实专人24小时值守,严禁争水、抢水。

  二、为缩短输水时间,保证供水水量,辽河、浑河、太子河沿河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橡胶坝、拦河闸管理部门,立即将河道内所有橡胶坝、拦河闸(盘山闸除外)塌坝、开闸运行,不得拖延,运行时间为7月23日8时至8月15日8时。                       

  三、橡胶坝、拦河闸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运行方案和操作规程,按照《关于加强橡胶坝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汛字〔2006〕15号)要求进行塌坝和开闸,在塌坝、开闸前应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前通知下游沿河地区,加强巡查和管理,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通知强调,省防指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用水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取水和拒不执行调度指令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