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局组织开展鹿茸和鹿角类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

06.03.2015  18:32

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鹿茸和鹿角类中药材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对鹿茸鹿角类产品进行全面清理。

本次专项整治,执法人员以从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参茸药材市场购进的鹿茸和鹿角类中药材为重点,针对企业在经营使用活动中的资质审核、购销票据等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种相关记录、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可追溯性,对涉及鹿茸鹿角类中药材及饮片的供应商档案重新进行审核。严禁购进、销售和使用《药典》规定以外的品种,确保鹿茸鹿角类中药材质量。

目前,执法人员已完成对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鹿茸鹿角类中药材情况的摸底调查。经排查,全市共有6家中药制剂生产企业、2家医疗机构制剂室的13个中成药品种的处方中含有鹿茸或鹿角成分,其中在产品种10个。执法人员将对上述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检查重点包括鹿茸鹿角类中药材的进货渠道、供应商审计、物料管理、质量控制及生产中的足量投料及物料平衡等。对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