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开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活动

03.12.2014  09:31



2014年12月1日是《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实施第一天。辽阳市为进一步做好《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市中华广场设立宣传拱门3个、发放宣传单2000余张,《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300余份、出动宣传车5台;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新闻媒体宣传。电视台制作公益广告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此次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水土保持在广大群众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此外,辽阳市还组织各县(市)区水保部门同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水土保持国策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