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总开展农民工法律服务年活动
11.06.2015 18:49
本文来源: 总工会
为促进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日,朝阳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深入开展“情系农民工 奉献在朝阳”农民工法律服务年活动(以下简称服务年活动)。服务年活动从2015年5月中旬开始,至2016年5月底结束。
活动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广泛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集中解决涉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包括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到2015年底,市、县(市)区总工会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100%,到2016年6月,产业工会、乡(镇)街工会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的要达到100%。到2015年底,万名农民工配有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达到2人;到2016年6月达到3人。进一步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争取将更多的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要把解决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引导到正常的法律途径上来。通过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法律服务,帮助农民工有效解决欠薪、工伤及其它劳动条件和待遇问题。四是强化工会信访工作,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市总工会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农民工法律服务年活动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安排专人全程负责;要明确活动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要搞好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导检查。
本文来源: 总工会
11.06.2015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