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安区法院狠抓长期未结案件
25.04.2017 20:49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一是完善定期通报制度。由月通报改为周通报,提醒各业务部门及承办人对长期未结案件做到心中有数,提升办案进度。对未结案件逐一排查,确因案件疑难复杂的,交由审判经验丰富的院领导和资深法官组成的民事法官专业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思路和建议,协力化解案件。
二是从严适用公告送达。该院要求诉讼文书的送达要尽可能适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确实无法送达的才可适用公告送达,且在本辖区内的公告送达应采取到当事人所在地基层组织直接张贴,辖区以外的公告才允许通过媒体公告,尽量缩短公告期限。
三是加强对外委托工作。据统计,该院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等对外委托工作在长期未结案件中占比较高,占长期未结案件的60%。针对人为造成鉴定周期过长的原因,如承办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补充材料延长了鉴定时间,有的没有和鉴定机构及时沟通拖延了鉴定,或者因其他鉴定事项不明确,导致二次鉴定补充鉴定等原因,该院及时出台了《振安区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管理办法》,并与鉴定机构积极沟通和协调,防止鉴定时间拖延。
四是严格审限管理。制定出台《振安区法院关于审限扣除管理工作办法》,对审限变更作出细化规定便于操作,同时审管办加强对审限变更的审核,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予审批,并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提醒,提升法官自我审限管理的意识,加快办案审理进度,养成良好的办案习惯。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25.04.2017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