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剑指“五大顽疾”
12月8日,市政府下发《沈阳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即日起,沈阳市将围绕企业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突出问题,着力整治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差、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垄断性行业涉企服务效能低、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政府和企业失信的问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行为,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内在活力和潜力,全面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
市政府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并组成五个专项行动组,分三个阶段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
■从即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为全面动员阶段;
■从2017年1月1日起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方案及各自工作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做到突出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按照属地、属事原则,交由各责任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挂单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逐一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各专项行动组和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将结合整治重点,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企业及窗口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推进整改落实;
■从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建章立制阶段,我市将在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全市性窗口服务标准、行政执法规范、反垄断管理制度、企业正常跨区迁移实施细则及诚信失信奖惩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诉求受理、交办、整改、反馈工作长效机制。
市政府提出,对于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将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于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及推诿扯皮、工作拖拉的,将严肃责任追究。对于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郭宏颖、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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