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
02.12.2015 08:53
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经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等11个部门联合审批,新民市成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这是继海城市后辽宁省第2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
据悉,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确定的59个城市、县、镇,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具体措施实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及符合条的开发区,同时将14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并确定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
未来5年,新民市将按照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城乡产业一体化“五个一体化”标准,全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三个集中”,推动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绿色化进程。同时,重点完成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等八项主要任务。(张晶、韩文达)
编辑: zfw04本文来源: 沈阳市人民政府
02.12.2015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