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辖区全域内全天候禁行黄标车
从现在开始,沈阳市辖区全域内全天候禁行黄标车!
这是记者从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管理的通告中了解到的。
为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速淘汰黄标车辆,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黄标车辆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于10月1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管理的通告》,通告的主要内容是:
一、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25日,我市四环路环保绿标区内,全天候禁止黄标车辆行驶。
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5日,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和苏家屯区所辖范围内,全天候禁止黄标车辆行驶。
自2016年11月6日起,沈阳市辖区全域内,全天候禁止黄标车辆行驶。
二、2016年10月1日起,违反上述禁行规定的黄标车辆,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三、自2016年10月15日起,禁止黄标车在我市区域内转移过户;黄标车淘汰手续办理前,公安机关暂停办理其所有人(单位)其他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
四、自2016年10月15日起,对黄标车辆和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道路运输年度审验手续,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五、我市以往发布的关于加强黄标车管理的通告内容中,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六、本通告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机动车尾气不合格
年审能过关吗?
Q
A
机动车尾气不合格年审过不了关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黄标车管理的通告精神,沈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从车辆检验和社会宣传两个方面入手,严格标准、从严管理,持续强化对绿标区的管理工作。
在车辆检验方面,以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为重点,将审查《机动车环保尾气合格报告》纳入日常工作,对无环保部门出具的尾气合格报告的车辆,不予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对于连续三个周期仍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经修理、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予以强制报废,从源头上严防尾气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
Q
营运黄标车全淘汰
最后时限是何时?
A
月底前,营运黄标车全淘汰
11月30日前,沈阳市营运黄标车要全部淘汰,年底前黄标公交车也要全部淘汰。日前,沈阳市交通局对外发布了这一消息。
依据市政府通告中关于2016年11月6日起,全市禁止黄标车通行的有关规定,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决定加快营运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并公开要求依据黄标车认定标准,凡持有其配发的《道路运输证》的营运黄标车所有人于2016年11月6日前到市运管处交回《道路运输证》,并办理车辆营运资质注销手续。对于逾期未交回《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证》将予以注销,强制退出营运市场。对于自2016年11月6日起,仍从事营运的黄标车将由道路运输执法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目前,全市共有1.9万台营运的旅游包车、长途客运班车、危险品运输、普通货物运输黄标车辆,还有452台黄标公交车。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市交通局表示,11月30日前,全市营运黄标车要全部淘汰,年底前黄标公交车也要全部淘汰。
市交通局呼吁广大车主和驾驶员,积极淘汰黄标车,换上环保车。
记者了解到,为了方便车主办理相关手续,市交通局、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等多部门在秋实公司(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55号)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车主可携带由原配发《道路运输证》机关出具的《业户销车证明》,及相关要件前去办理申请黄标车报废及申领补贴等业务。未按期办理报废的黄标车将被强制注销营运证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哪些类黄标车
享受报废补贴?
Q
A
享受报废补贴有10类黄标车
沈阳市将对以下10类黄标车报废予以补贴:
1 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重型载货车 补贴
18000元/辆
2 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中型载货车 补贴
13000元/辆
3 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轻型载货汽车 补贴
9000元/辆
4 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的微型载货汽车 补贴
6000元/辆
5 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大型载客汽车 补贴
18000元/辆
6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的中型载客汽车 补贴
11000元/辆
7 车长小于6000m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小型载客汽车 补贴
7000元/辆
8 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0升的微型载客汽车和排量小于等于1.0升的轿车及专项作业车 补贴
5000元/辆
9 排量大于等于1.6升的轿车 补贴
18000元/辆
10 排量大于1.0升且小于1.6升的轿车 补贴
10000元/辆
淘汰黄标车
依据是什么?
Q
A
国务院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
自从国务院下达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对全国范围内黄标车淘汰提出明确的任务和时间表以来,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实施黄标车淘汰的成效比较明显,其中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已经基本淘汰了全部黄标车,天津市、杭州市、济南市等完成情况也比较好。南京市、郑州市、大连市等也先后实施了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出台了政府通告,实施奖励性补贴等政策,加速推进黄标车淘汰。
沈阳市政府先后发布了多个通告,明确了对黄标车从严管理的各项措施,从而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强度。
另一方面,为鼓励广大黄标车所有人主动响应号召,提前淘汰黄标车,沈阳市财政专门安排了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用以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所有人予以奖励性补贴。
日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服务业委、市交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沈阳市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作为我市实施黄标车淘汰补贴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从而明确了实施淘汰补贴工作的具体安排。
《办法》规定,201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是车辆户籍在我市的、提前报废淘汰的黄标车,且车辆所有人为自然人或非财政供养单位的,均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申请黄标车淘汰补贴,补贴标准依据不同车型在5000-18000元。
黄标车淘汰补贴工作将采用“一站式”便民服务的方式。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服务业委和市交通局将设立联合办事大厅,地点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55号的,我市惟一一家具有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沈阳市秋实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办理黄标车报废及注销地点:沈阳秋实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院内(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55号)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4-86671188 024-86670099
黄标车禁行没有“特别通行证”
□李海英
鹰眼
观察
黄标的通勤大客车可以在沈阳市内行驶吗?
家里遇急事偶尔驾黄标车在沈阳市内通行能不被处罚吗?
面对政府限行黄标车的禁令,有些单位和个人希望能给自己开个通行证,图个人和单位的一时方便,并免于处罚,成为那特殊的一个。
对此,公安和环保部门的一致声音是:根据政府通告的规定,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予限行,也就是说这些车辆如果是黄标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不受限制在沈阳市辖区内通行,并不会受到处罚,除此之外,没有特例,更没有特别通行证。
这是因为我市是根据国家、省有关提前淘汰黄标车辆的要求而做出的决定;而淘汰黄标车是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刚性指标,不可动摇。
2013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即大气“国十条”。其中明确提出了“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内的黄标车”这一工作目标。
今年1月,辽宁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16年完成全部黄标车淘汰的工作任务。同时,省政府也将此项工作指标纳入省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及行政督察范围。
为此,我市全力以赴开展相关工作,将淘汰黄标车相关工作全面纳入2016年全市抗霾攻坚行动计划。
为完成这一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包括全体市民在内的社会各界,都有责任和义务响应政府号召,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布置的相关工作。
沈阳依法强化对超标排放机动车辆的日常监管,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其中对机动车污染防治提出新的要求,明确各地应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提前淘汰。
日前,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管理的通告》,明确了对黄标车从严管理的各项措施。
对违反禁行要求的车辆,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严格执法。在日常执法和管理中,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一视同仁(通告中明确“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所以说,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黄标车辆都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同时,建议有关单位对符合财政补贴政策的黄标车辆,可以在申领财政补贴后予以及时更换更新,保障本单位日常工作所需。
我们知道,蓝天白云,人人向往,雾霾袭城,人人恶之。可是,你是否想过,蓝天白云本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礼物,为什么会有雾霾呢?我们也深知,雾霾之所以会频发,人类是罪魁祸首。而源解析的初步数据显示,机动车排气污染是雾霾的重要元凶,特别是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尤甚。为此,国家、省、市步调一致淘汰黄标车。
可是,问题来了,有些单位和个人面对限行黄标车的禁令,面对淘汰黄标车的催促,却有的表现出了抵触情绪,希望能网开一面,给自己开个特别通行证。
蓝天我要,淘汰黄标车、履行环保责任我不要。那么,你是否想过,如果每个单位每个人,都想要福利,不想要责任,都想要得到,不想要贡献,那么,我们的福利从何而来?
如果所有的黄标车主都只想着蓝天是他人的事与己无关,只顾自己开车方便,不管这车排放的污染物是多还是少,那么,我们的蓝天从何而来?
其实,无论是蓝天还是雾霾,我们都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同呼吸,共命运,保护蓝天,驱散雾霾,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企业和每个沈阳的人责任。
爱我沈阳始于心 ,淘汰黄标车践于行。
来源:(沈阳日报 本报稿件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宇波制图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