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2016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合格名单公示的通知

08.09.2016  22:05

市农经委在区县(市)推荐、实地考察、材料审核、专家评估组认定评价基础上,拟认定沈阳正大畜牧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沈阳市第十一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第一、三、五、七、九批认定的沈阳市皇冠蓝莓产业有限公司等48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经监测拟评定为合格企业,可继续享有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

现将2016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公示后,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2016年9月8日至9月1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向市农经委农产品加工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024-82703835

通信地址: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处(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229号)

邮编:110001

 

附件1.沈阳市第十一批拟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2016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合格名单(第一、三、五、七、九批).doc




       

  沈阳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