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阜新市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郭明义爱心团队”、“专业法律服务团”,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跟着郭明义学雷锋”活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一、完善制度 营造活动“新环境 ”
市司法局在完善制度、执行制度上下功夫,以科学的制度加强活动管理,规范开展“跟着郭明义学雷锋”活动。明确规定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10次,要求领导干部和党员身先士众,带动整个机关和系统开展活动。市局党委把开展活动情况作为 “党建基础建设年”活动重要内容,把活动情况纳入评选党建先进单位、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二、丰富载体 创造活动“新升级”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引导丰富活动载体,不断把“跟着郭明义学雷锋”活动引向深入。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展示宣传版面、发放宣传品与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义务宣讲、义务服务、义务援助、义务咨询和扶贫帮困等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还着力打造“跟着郭明义学雷锋”法律援助“第一窗口”活动品牌。“跟着郭明义学雷锋”活动带动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三、细化措施 打造活动“新亮点”
每年3月份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雷锋活动月”,活动中,2015年3月5日,阜新市司法局“郭明义爱心团队”成员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便民服务卡和法律服务手册200余份,近300名群众参加到活动。细河区司法局3月5日在东苑街道小公园举办“传承雷锋精神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悬挂条幅2幅、张贴宣传图20张、发放宣传单500余张、发放法律援助卡150余张、设立法律咨询台2个。市律协党委在3月6日组织25名律师到阜蒙县王府镇千亩设施农业示范基地进行义务法律宣传,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