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10.03.2015  02:47

  从3月9日起,省委组织部派出4个检查组,对部分市和省直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开展集中专项检查。在当天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动员培训会上,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辛桂梓就检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

  此次专项检查,坚持自查自纠与上级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情况、《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开展用人上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的情况。重点检查《干部任用条例》学得实不实、用得好不好;用人导向树得正不正、标准条件把握得严不严;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得好不好、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到不到位;程序履行得好不好、规矩执行得严不严;选人纪律严明不严明、用人风气清正不清正。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向省委组织部部务会汇报。省委组织部向各市反馈检查意见后,将督促各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这次检查与以往不同,实行的是检查工作责任制,对检查结束后短期内被检查地区、单位暴露出检查时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选人用人问题的,检查组要承担责任。省委组织部强调,要按照“从严”和“认真”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并通过专项检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选人用人监督工作之中,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纯洁选人用人风气;推动深入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落实好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着力发现和解决干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