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发布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说,去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均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包括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等6项指标的监测。监测结果表明,338个城市PM10、SO2和NO2三项可比指标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7.4%、16.1%、6.3%。从各指标平均浓度来看,SO2、NO2、CO和O3等4项指标均达标,PM2.5、PM10分别超过年均值二级标准42.9%、24.3%。
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第一批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74个城市空气质量来看,一是达标城市数量同比增加,舟山、福州、厦门、深圳、珠海、江门、惠州、中山、海口、昆明和拉萨等1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14.9%,较2014年增加了厦门、江门和中山3个城市。二是平均达标天数比例同比提高,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1.2%,同比升高5.2个百分点。三是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下降,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PM10平均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SO2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9%;NO2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平均为2.1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4%。从74个城市6项指标平均浓度来看,SO2、NO2、CO和O3等4项指标均达标,PM2.5、PM10分别超过年均值二级标准57.1%、32.9%。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015年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保定、邢台、衡水、唐山、郑州、济南、邯郸、石家庄、廊坊和沈阳;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厦门、惠州、舟山、拉萨、福州、深圳、昆明、珠海和丽水。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2.4%,同比提高9.6个百分点。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明显下降,CO同比上升,O3同比持平。京津冀区域进入冬季采暖期,受污染物排放量大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发生多次污染程度重、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空气重污染过程,12月该区域先后出现5次明显重污染过程,保定、衡水市一度出现连续8天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连续的空气重污染过程大幅拉升了全年颗粒物浓度,京津冀区域冬季采暖季期间PM2.5浓度同比上升了9.6%。
2015年北京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86天,占全年天数的51.0%,同比增加14天,其中优级天数增加13天。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共46天,占12.6%,同比减少1天。PM2.5年均浓度为80.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2015年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数共42天,其中仅在11月~12月就出现22天重污染,同比增加15天。2015年1月~10月北京市PM2.5浓度同比降幅达到21.3%,但是由于采暖季的PM2.5浓度同比上升75.9%,导致统计全年的PM2.5浓度同比降幅仅为6.2%。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2.1%,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PM2.5、PM10、SO2和NO2浓度同比下降,CO同比持平,O3同比上升。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9.2%,同比提高7.6个百分点,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空气质量6项指标浓度同比全部下降。其中,PM2.5年均浓度首次达标。
罗毅说,分析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有以下特点:一是全国和“三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但京津冀区域环境空气PM2.5浓度仍超标较重。二是北方地区采暖季期间大气污染依然较重。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采暖季期间静稳天气频发与污染物排放量大相互叠加,导致我国北方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多次发生空气重污染过程,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三是O3污染问题日益凸显。2015年74个城市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同比上升3.4%,与2013年相比上升7.9%;长三角区域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同比上升5.8%,与2013年相比上升13.2%;京津冀区域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同比持平,与2013年相比上升4.5%,大气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