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减免税统计调查的通知
15.07.2016 17:41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为了确保全面、准确、详实地掌握2015年全省减免税数据情况,不断加强和深化减免税政策效应量化分析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11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2016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函[2016]267号)文件要求,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省(不含大连市,下同)范围内继续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定于2016年7月20日正式启动。届时,地税部门将通过调查表的方式对省内企业纳税人开展2015年度减免税统计调查,并结合减免税调查与送政策上门相结合,使减免税调查的过程成为为纳税人服务、规范减免税管理的过程,有关填表说明和要求将随《2016年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一并下发,请广大企业纳税人积极配合地税部门调查人员,圆满完成我省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7月15日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5.07.2016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