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2016年度“职代会建制专项攻坚行动”
为推动《2014—2018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五年规划》的落实,针对全省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建制及作用发挥问题比较突出的实际,省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2016年开展为期一年的职工代表大会建制专项攻坚行动。
建制攻坚行动的目标是通过开展“职代会建制专项攻坚行动”,力争2016年全省范围内推动职工人数较多的非公企业普遍建立职代会制度,确保已建工会的百人以上非公企业单独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80%以上,在中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地方和产业集群推行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实现全覆盖;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也应有较大提高。
通知要求,一是要摸清建制底数,明确建制目标。各地区、各行业要按照统计标准和要求,协调统一各部门之间的统计口径与方法,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对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情况进行排查,摸清本地区、本行业企业总数和建制情况,建立专门的建制工作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各地区、各行业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区、本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总体目标,细化年度建制任务和工作进度。建制率较低的地区,要对本地区不同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的企业进行客观分析,查找建制率低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方案,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努力实现2016年建制目标。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分类指导。各地区、各行业要根据企业建制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对难点地区、难点企业开展集中行动,对经营管理人员和党群干部进行集中动员和培训。要与省总组织开展的基层工会活力建设要求相结合,在推进难点企业工会组建和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同时,推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督促、指导和帮助这些企业把“架子”(组织机构)搭起来,把“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开起来,把“事情”(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做起来。对于未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公有制企业,要下达整改建议,要求其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