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省将建成食品安全放心省

05.11.2015  05:57

  11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获悉,到2020年,我省将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省,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需100%达到主体责任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到2020年将辽宁建设成为食品安全放心省的总体目标,并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届时,将实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普遍落实,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隐患问题解决率达到100%,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抽检监测问题发现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全省食品监管部门将全面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到2020年,全省食品生产经营者需100%达到主体责任标准,食用农产品合作社、农产品龙头企业以及重点领域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实现可追溯。重点领域70%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放心省的建设从放心市、放心县做起。完成基本建设任务并经考核通过的县市区可成为我省食品安全放心县,每个市有85%的县建成放心县才有资格成为我省食品安全放心市,全省14个市均建成放心市,才能实现我省食品安全放心省的建设目标。今年,省政府食安办已启动丹东东港市、锦州市义县、朝阳市朝阳县和龙城区、盘锦市大洼县等放心县试点建设,目前已取得良好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