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2016年抗霾攻坚实施方案

23.12.2015  14:50

   沈阳出台2016年抗霾攻坚实施方案

  全年“好天儿”要达到220天以上,全市燃煤总量同比削减10%,全部淘汰黄标车取缔露天烧烤

  12月22日,记者在沈阳市“抗霾攻坚”环保大会上了解到,为改变沈阳市严峻的大气污染现状,有效控制雾霾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的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决定2016年实施全市抗霾攻坚行动,打赢大气污染治理翻身仗,出台了《2016年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在今年我市全力开展“蓝天行动”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效控制雾霾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影响,市委、市政府决定动员全社会力量,全面实施抗霾攻坚行动。市直责任部门和区县政府、企业代表与市政府签订了“抗霾攻坚”目标责任状,3家单位做了表态发言。

   关键词 防治

  ●沈阳市在达到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提前完成蓝天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大气优良天数达到220天以上。

  ●全市燃煤总量同比削减10%,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同比增长3%以上。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全面治理工业污染,落实达标排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关键词 锅炉

  ●建成区内10吨/小时(或7MW)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三环内所有工地、货场、公园、市场、门卫室等场所严禁使用小站炉和大灶用于生活和采暖。

  ●制定沈阳市工业燃煤锅炉能效标准,对不符合能效标准的工业燃煤锅炉完成更新、改造或淘汰工作。未达到定型能效指标要求的锅炉不得销售。

  ●加强燃煤企业和供暖企业的煤质管理。开展煤质检查,检查率100%。三环内基本完成现有棚户区改造工作,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