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民委及早部署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
19.07.2016 20:34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为扎实开展好2016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按照省民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辽民族发〔2016〕18号)要求,丹东市民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力求使2016年的宣传月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
一是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根据省民委的《通知》精神,结合丹东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丹东市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县(市)区。《方案》中对全市2016年宣传月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将宣传月工作纳入到市民委对各县(市)区政府民族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使宣传月筹划工作做到了有会议部署、有活动方案、有工作要求、有考核验收。
二是活动牵引,务求实效。全市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共分为动员部署、活动准备、启动实施、总结讲评四个阶段。在启动实施阶段将重点安排五项内容,总结起来就是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办好一个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开展一次“四送下乡”活动、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接地气、贴近群众的专题活动,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面向大众,营造氛围。今年的宣传月活动将重点突出“早、活、实”三个字,“早”即早部署、早筹划;“活”即内容要活、形式要活;“实”即工作要实、效果要实。要通过宣传月活动的有效开展,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均衡、协调发展,积极打造丹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新品牌、新特色、新亮点”,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同栽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繁荣稳定硕果”的良好社会氛围。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19.07.2016 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