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稀土开采控制指标下达
15.05.2015 11:58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14日公布了2015年度稀土矿和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国土资源部强调,为保护和合理开发优势矿产资源,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及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相关规定,确定2015年度全国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05000吨,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1790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87100吨。全国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91300吨,其中主采指标73300吨,综合利用指标18000吨。
国土资源部通知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6家稀土集团整合重组方案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为促进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按照国务院加快实施稀土企业集团战略要求,对列入稀土集团并整合重组已完成的,指标在省(区)总量指标中单列,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单列数下达给稀土开采企业,未进入集团或整合重组未完成的,继续由省(区)分配。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市县或企业,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违约责任。严禁企业私自将指标转让给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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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2015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