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厅出台2015年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4.05.2015 15:36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为科学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5月5日,省国土资源厅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和2015年度地质灾害趋势变化,制定印发《2015年度辽宁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方案指出,我省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泛,除盘锦市以外的13个市均有分布,在东部山区和沿海低山丘陵地带分布较多。我省山地丘陵区、矿山开采区、井工开采区以及地质灾害可能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旅游景区(点)、村镇和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公路和铁路沿线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段。每年6~8月是我省地质灾害多发期,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重点防范期。
方案提出,要着力从六个方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应急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制定防治方案和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是深入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为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一手资料,做好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落实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三是不断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强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四是努力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加强应急队伍能力建设,保障应急装备齐全可靠,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五是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力度,加强全省“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六是全力做好汛期防灾工作,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害“三查”制度,坚持地质灾害应急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4.05.2015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