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店里有一“弃婴” 奶奶报警后发现是亲孙子

09.01.2015  16:34

  青年男女未婚便生下了小孩,婴儿1个多月大时,孩子的父亲“失踪”了,母亲高某没有经济收入,无力抚养婴儿,只好将婴儿“扔”到奶奶的店里。令人没想到的是,奶奶打110报警称有人将“弃婴”扔到了店里。

  2014年12月28日,振兴区帽盔山派出所接到红房二街一店主于某报警称:当天12点20分左右,有两名20多岁的女子抱着一名男婴到她店里购物,趁她忙着卖货时,两名女子闪身出门了,而婴儿被放在店内的凳子上。于某跑出门外追了几十米远,也没有找到那两名女子。

  民警刘雅军和辅警李哲赶到现场,看见凳子上有一名男婴,用黄色的被子包裹住,不时地眨着眼睛,没有哭泣。

  刘雅军带着婴儿到妇女儿童医院,给婴儿进行了身体检查,发现孩子身体健康。男婴没有名字,民警考虑到正值年终岁尾,便给婴儿起个小名“末末”。当天14时,民警将“末末”送到了市儿童福利院代为收养。次日,民警孙思明和辅警李哲买来奶粉和尿不湿,到市儿童福利院看望“末末”。

  为了找到“末末”的父母,民警调取了监控录像并对周边进行走访,查找线索。2014年12月31日,民警找到了婴儿的母亲高某。据高某讲,她和店主于某的儿子赵某是恋人关系,一直没有登记结婚。孩子出生后1个多月赵某便“失踪”了,而她因无固定工作没有能力抚养,只好将儿子“送”给孩子的奶奶。于某不知情才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把双方叫到派出所,于某表示她并不知道儿子的下落。经过协调,“末末”的母亲高某决定放弃抚养权,“末末”交由奶奶抚养长大。事后,民警陪同于某在2014年的最后一天将“末末”接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