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16年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培训及自查工作

16.11.2016  02:04

 

 

      为保障我市冬季空气质量,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明确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市环境监控中心联合执法稽查处决定开展2016年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检查培训及自查工作。本次培训及自查工作共三个阶段:一是监控设施现场检查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二是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自查工作;三是问题点位整改阶段。通过该项工作有效推进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稳定运行且监控数据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