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明年底前乡镇街取缔散烧自供燃煤锅炉
8月26日,记者了解到,在不久前召开的康平县蓝天行动大会上,公布了《康平县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确定了康平蓝天行动的行动纲领和目标。
2015年9月底
全面实施燃煤总量控制制度。2015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康平县燃煤总量控制规划;以201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耗量为存量基数,实现逐年下降;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新(改、扩)建燃煤热源和其他高耗煤项目,保证燃煤增量低于存量削减量
编制完成《康平县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2015—2017年)》并向社会公示;加快生物质发电及供热应用,推广污水源热泵技术的应用,逐步实现产业化和市场规模化;使康平县的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每年递增3%以上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15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康平县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5年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与2014年同比提高5%,到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15%
对全县涉及民用供热的废弃烟囱开展全面排查。2015年9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制定拆除计划,组织实施拆除,年底前完成全部拆除任务
加大防沙造林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阻风沙源逐年扩张的发展势头,2015年9月底前完成编制《康平县生态屏障保护规划》并向社会公示
完成全县工业燃煤锅炉摸底调查,确定当年工业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并实施。在2015年9月底前,公布康平县在用低能效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名单,对不符合能效标准的工业燃煤锅炉制定淘汰计划并实施
加强对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的监督,对于达不到加油站、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予审核资质;指导和监督淘汰黄标车回收拆解工作。加强对汽油、柴油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设备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汽柴油销售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控不达标油品在市场流通。2015年9月底前制定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加强对全县易扬尘物料堆监管,2015年9月底前建立露天物料堆场台账,对城市人口集中地区未落实防尘措施的企业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示
限制重点污染、搬迁企业新建项目。对列入《沈阳市重点污染、搬迁企业名单》,未按期实施限产、搬迁、淘汰关停的企业,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新的投资项目
公布关停和搬迁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并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康平县推进热电联产和大热源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时间和进度
制定县属医疗行业煤改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完成所有县属公立医院煤改清洁能源工作
全面实施“一根烟囱”工程,2015年底完成10台一吨以下燃煤散烧自供暖锅炉拆除或并网,完成2台燃煤锅炉的煤改清洁能源工程
全面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政策
全面推进2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联网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加快推进燃煤锅炉烟气达标改造工作。2015年完成2台大型燃煤锅炉达标改造任务
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管理。把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纳入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违规退出机制,对达不到环保扬尘要求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限期停业整顿,整顿期间停止在康平参与工程投标
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2015年底前城区主要街路湿式化洗扫率达到100%,城区一、二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以上
加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程扬尘管理
加强对公路施工扬尘管理
2016年6月底
制定教育、信用联社系统煤改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完成城区内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到市政排水管网工作
2016年底
取缔系统内燃煤散烧自供暖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工作,康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取缔燃煤散烧自供暖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工作
完成辽宁金沙滩沙漠公园和辽宁康平辽河国家级湿地公园申报工作
20吨以上(不含20吨)燃煤锅炉全部实现在线自动监控
2017年底
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实现搬迁改造
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0%
来源:(沈阳日报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魏爽 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