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水平梯田建设主要做法和经验
建平县位于辽宁省西部,属老哈河流域、低山丘陵区,总土地面积4869.41km 2 。全县现有耕地面积1839.62km 2 ,土层深厚,坡耕地面积大,共有850.45km 2 ,占耕地面积的46.2%。近年来,全县始终将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建设水平梯田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基础工程,促进了当地农村经济发展。
为了保证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顺利开展,建平县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从前期工作开始,县政府就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经局、林业局等多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切实做好工程的组织、协调、领导工作;工程所在乡(镇)也相应成立由乡(镇)长为主要责任人的领导组织,积极配合做好从工程准备到实施的各项发动、协调及有关保障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自上而下层层抓的组织领导格局,形成管理、督促、监督、协作的工作推进体系。
二是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建立严格保障机制。 在实施水平梯田工程建设中,一是认真执行有关建设管理制度,积极推行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工程合同制、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群众投劳承诺制、工程建设公示制和建后管护责任制等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建设与管理,切实把工程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技术规程、质量保证、检查验收等制度,严格进行检查监督,实施质量动态监测管理,探索建立工程质量奖惩制度。三是加强计划管理,维护国家专项投资计划的严肃性。既不能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变更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更不能随意调整和变更国家专项投资计划的使用方向和建设用途。四是工程建设资金切实做到专户存储和单独核算,不得以任何方式挤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五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快速机修梯田、水土资源高效利用等实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促进工程顺利实施。六是加强工程信息反馈工作和监测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将工程进度、投资完成、建设管理、工程效益、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三是严格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高标准完成水平梯田建设任务。 水平梯田项目确立后,本着科学规划、规范施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人机结合、规模修正、质效并重、严格验收、健全机制、从严考核的原则,坚持“四个统一和四个集中”,即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统一标准;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连片,确保工程按计划施工。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始终坚守在工程一线,认真负责,严把工程质量关,使施工程序环环相扣,不留盲点和死角。对不合格工程决不姑息迁就,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真正达到高标准、高质量,做到上级领导满意,接收单位满意,广大群众满意。由于坡改梯工程任务重、工期短,为了加快进度,项目建设单位技术人员、监理人员主动帮助施工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加快施工进度,改进施工方法。如在施工机械使用上科学合理巧安排,在筑埂大土方量田面平整施工上,以铲车、反铲车为主,大大加快了施工进度,同时也节省了工程费用。
四是密切结合产业调整开发,增加坡耕地治理的经济效益。 建平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紧密结合,与发展高效农业相结合,增加坡改梯的经济效益。
五是加强项目宣传工作 。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搞好坡耕地项目工作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水平梯田工程建设。让群众了解坡耕地治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自觉自愿地参与到坡耕地治理中来,确保工程建设有效实施,工程效益持续发挥。
六是 明确建后管护责任确认制。 实行坡改梯后,将土地重新承包给农户,由农户生产经营,并签订建后的管护承包合同,实行明确的建后管护责任确认制。明确管护内容、管护范围、管护责任,建立责、权、利相统一和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管理机制,更好地保护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成果,使治理与管护同步,以适应新形势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