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排查取缔工作
09.08.2016 03:33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我市开展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将制定“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淘汰名单,并对名单中的企业下达关闭令,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取缔工作。
本文来源: 沈阳市环保局
09.08.2016 03:33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沈阳市环保局
关于征求《沈阳市排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生态环境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沈阳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