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群向省人大报告工作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30日在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以来,全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振兴东北和辽宁发展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发展和进步。五年来,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84406件,审结3380550件,同比上升51.84%和41.82%。其中,省高院受理60754件,审结54819件,同比上升52.39%和41.76%。
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主动服务辽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振兴发展全局中去定位,切实做到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积极参与平安辽宁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115939人。依法保障人权,对31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相继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创新年”“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大排查”等专项行动,共排查梳理隐患案件3758件,化解3267件,化解率86.9%;评查梳理进京越级访案件1515件,化解1183件,化解率78.1%。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9258次,增强公众法治观念,促进全民守法。
依法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制定破产审判系列意见,审理鞍山一工、葫芦岛锌厂等破产案件461件,促进“僵尸企业”清理。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审结7363件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妥善审理涉及土地承包“三权分置”等涉农案件6387件,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审理消费维权案件24056件,推动建设公正、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审结行政案件92922件,向省政府定期通报行政案件审判情况、报送司法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定支持国企改革发展。围绕国有资本做强做大做优深入调研,制定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严厉惩处涉及国有企业的犯罪3646人,妥善处理东北特钢破产重整等涉及国有企业的案件,依法加大涉及国企案件的执行力度,执行到位金额69.1亿元,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向国资委、金融机构等部门函送防范法律风险审判白皮书,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工作要求,出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专项活动,营造公正、公开、规范、透明的法治环境。依法审结2133076件民商事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其中,依法审理涉及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各类海事海商纠纷及涉外案件24743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发布机制,发布189800余条失信信息,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坚决惩处职务犯罪。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740件5103人。其中,依法审判河北省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等省部级干部7人、厅局级干部36人、县处级干部272人。积极参与追逃追赃工作,依法审理“百名红通第一人”王国强和黎明集团原董事长王宏明等案件。严格依法审理我省“4•30”拉票贿选案件,促进辽宁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
二、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审判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作为司法活动的立足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加强民生保障。积极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等涉民生案件335574件,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行标的到位金额2.66亿元。积极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妥善审理涉及扶贫的矛盾纠纷1500余件。认真审理中石油“7•16”起火事故赔偿案等涉环境资源案件684件,依法从严惩处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罪犯828人。出台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实施办法,扩大救助受惠范围,减缓免诉讼费7.08亿元。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维护军人军属和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常态机制,省高院连续三年被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
完善便民举措。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6%。建成全省法院集“实体诉讼服务大厅、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三位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温馨的诉讼服务。在坚持巡回审判等传统做法的同时,因地制宜开展节假日预约办案、上门办案7786次,网上立案、网上庭审、网上送达17793次。与省司法厅在全省法院共同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辩护等司法服务。
推进司法公开。积极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在互联网直播庭审6269件、公布裁判文书1235900余份、公布执行信息9042700余条,公开案件流程信息31542700余条,点击访问量突破650000人次,努力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全省128个法院全部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355次,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1508次,完善法院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高司法审判水平
面对案件年均增长18.07%的压力,围绕人、案两个核心要素,聚焦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多措并举,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审判绩效考评机制的导向作用,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法官人均结案数量年均增长29.69%。制定48项涵盖各类案件的审判执行流程和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遴选六批参考性案例,实施考核奖励,发挥裁判案例指引作用。省高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案例工作先进单位。坚持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利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占全部一审案件的61.77%。全省法院普遍设立诉调对接中心,配备人员460人,聘请3800名社会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积极运用互联网提增司法效能,构建覆盖各类案件流程的网上办案体系,科技法庭实现全覆盖。
实施攻坚,全力破解执行难题。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省高院制定出台《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建成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提升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科技应用能力和水平。下发增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实施意见,连续开展执行清案“百日会战”等活动,限制高消费48775人、罚款1494人、拘留16760人、判处拒执犯罪361人。开通“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接全省135家地方金融机构,查询案件211000余件,冻结1.6万笔23亿余元涉诉存款。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执结案件810276件,同比上升93.53%,执行到位金额927亿元。
拓宽渠道,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工作情况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报告。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落实决议,认真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自觉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通报工作情况。高质量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全省法院聘请928名特约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依法审结提起抗诉的案件2798件。积极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探索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互动交流机制。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难题
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着力改革体制机制、破除利益藩篱,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司法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取消行政化的案件审批制,确立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实施“扁平化”管理,普遍建立“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办案团队,明确审判团队各自责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去年9月以后,全省三级法院院庭长审结案件181305件,占同期已结案件总量的58.78%。构建全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2017年9月1日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后,全省法院结案389878件,占全年结案总数的46.48%。
基本完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按照以案定额、按岗定员、总量控制的原则,经过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把关、人大任命等程序,遴选产生员额法官5082名,占政法专项编制的35.43%。推开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完成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套改工作。建立动态化员额退出机制,有95人退出法官员额,免去187名入额法官行政领导职务。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有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指导全省法院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积极推进沈阳、大连地区认罪认罚制度试点工作,整体案件上诉率为1.59%,10天内审结的案件占认罪认罚案件的37.46%,当庭宣判案件占认罪认罚案件的43.6%。扎实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基层法院90%以上的刑事案件按照量刑规范进行裁判。制定毒品犯罪证据规定,毒品犯罪审判经验在全国法院推广,受到表彰。推进涉诉信访回归法治轨道解决,开展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和代理申诉工作。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整体素质
始终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服从”,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加强司法良知、职业道德和纪律规矩的经常性教育,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顿,将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明察暗访覆盖全省法院。制定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健全审判执行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对13名中、基层法院院长追究了主体责任。坚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树立崇尚学习研究之风,建立经常性学习制度。开展网上在线教育,组织分类培训63858人次。与法学院校建立互动互助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培训实效。公开发布调研课题,围绕“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主题开展学术研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加强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在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打通法官职业发展通道,实行按期晋升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晋升机制,增强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建立与法官工作职责和实际业绩紧密关联的工资奖金分配激励机制,同步推进审判辅助、司法行政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工资基本发放到位,有效调动了广大干警的积极性。
2017年,作为五年中的最后一年、重要一年,全省法院突出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突出聚焦振兴发展主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稳妥处理“E租宝”、涉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等案件,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突出审判执行工作,受理各类案件1017701件,审结838784件,比2013年分别上升77.44%和63.54%。突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出台《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推广19家示范法院的经验,促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突出改革攻坚,员额法官选任、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取得重点突破。突出夯实基层基础,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审判水平。突出队伍素质能力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全省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必须始终坚持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必须始终坚持自觉接受监督。这既是辽宁法院五年工作经验的客观总结,也是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以上成绩和经验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对改进法院工作帮助很大。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和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辽宁法院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少数干警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审判质量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多、审结案件多、积存案件多”的趋势明显。落实便民举措、推进司法公开、弘扬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相关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司法改革任务需进一步深化细化精化,审判辅助人员短缺,配套措施尚需进一步跟进。有的法院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措施不落实;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方法简单,机械办案;极个别法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信息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与全国先进水平尚有较大差距,等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强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执行省人大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入推进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努力为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上取得新成效。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省法院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在服务保障振兴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及全省大局出发,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年专项行动”,为辽宁振兴发展、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精准脱贫,扎实开展“规范司法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三是在为民司法上谱写新篇章。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质量、效率、公正、公信意识,进一步探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新机制新办法,依法公正审结各类案件,破解执行难题,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信任度、获得感。开展涉诉信访“三年攻坚行动”,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减量退位目标。
四是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上迈出新步伐。继续深化以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性改革。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积极构建设立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组织结构体系。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为辽宁法院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是在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提升。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振干警精气神,增强法院内生力,着力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水平的审判人才,不断增强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大力加强省高院机关自身建设,为全省法院做表率、立标杆。
各位代表,“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新时代是人民法院可以大有作为,也应该大有作为的重要机遇期。全省法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辽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