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1.12.2017  21:39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肖春苹)12月20日,市纪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建审科副科长张杰、副局长张晓科工作失职问题。张杰在负责落实区政府决策过程中,工作拖拉,使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工作延迟到13个工作日,影响了区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张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张晓科作为主管领导,督促落实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2。浑南区沈抚新城汪北村党支部书记文明工作失职问题。文明未经严格审查,向本村不应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刘某及其子女发放征地补偿款。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沈北新区道义街道办事处综治科原科长王淑艳工作失职问题。王淑艳在受理群众问题时,未经查实便将错误的调查结论向村民反馈,造成村民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淑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苏家屯区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物业部部长胡国军、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常明工作失职问题。胡国军在负责群众诉求转办件办理工作中,虚报办理结果,造成不良影响。胡国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刘常明作为主管领导,对该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纠正“四风”不能止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当前和今后加强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力戒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突出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肃问责追责,强化通报曝光,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