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死情人女儿 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8.06.2015 13:58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新闻回放:2013年12月17日,19岁的抚顺女孩陈某在铁西区的出租房内被用电话线勒死藏进床箱内。犯罪嫌疑人42岁的韩某与陈某的母亲相识。
首次报道题目:《女儿被麻友杀害藏床下 母亲在床上睡4天》
昨日,法院发布此案终审判决结果,韩某因故意杀人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应赔偿女孩家人经济损失2.3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韩某与女孩陈某的母亲有男女关系。2013年12月18日凌晨,韩某明知陈某不在家,酒后来到陈某位于沈阳市铁西区的租房处。
韩某称,他进屋后碰见陈某赤裸上身,正在更换睡衣,引起陈某不满,二人发生争吵。韩某打了陈某,并用黑色网线勒住陈某脖子,致其机械性窒息而亡。韩某将尸体藏匿在屋里的床箱里。
12月23日,韩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认为,韩某采用勒颈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韩某具有自首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014年12月,法院一审判处韩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还应赔偿女孩家人经济损失2.3万余元。
宣判后,韩某服判,但女孩母亲不服,提出上诉,称“刑事部分认定的事实和罪名不当;民事部分赔偿数额过少。”昨日,法院发布此案终审判决结果,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8.06.2015 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