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草案明确:大额捐赠允许结转后3年扣除
11.03.2016 12:49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3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中明确,草案专章规定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措施,尤其对慈善活动享有的税收优惠作了规定:
一是明确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草案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二条)。
二是为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草案规定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草案第八十四条)。
三是针对大额捐赠税前扣除比例问题,草案专门规定,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草案第八十条)。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11.03.201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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