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沈阳棚户区改造22549户居民受益
23.06.2015 09:10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房屋征收面积补偿标准提高到50平方米
征收货币补偿在原评估价基础上上浮20-30%
6月2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5年沈阳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51个地块、22549户居民,涉及14个区县。目前,具体改造任务指标和方案已经分解到各地区。
据了解,今年棚户区改造,以沈阳中心老城区为主,共有29个地块、10385户居民。其中,和平区15个、2629户,沈河区8个、3627户,皇姑区2个、479户,大东区3个、2398户,铁西区1个、1252户。
记者注意到,这些地块,多是楼龄三四十年以上的老楼,其中还包括一些危房,如胜利大街和南八马路交通岗东北角的华光灯泡厂宿舍,有156户居民,近年来每年都被列入汛期躲险计划。
今年沈阳提高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目前,沈阳房屋征收面积补偿标准由45平方米提高到50平方米,即征收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合法住宅房屋时,按照50平方米安置,不收取差价款。
对征收货币补偿有更加优惠的规定,如在原评估价基础上上浮20-30%,选择货币补偿的另奖励1万元/户等,以引导棚改居民选择货币补偿。同时加大购买商品住房安置力度,选取区位合适、价格合理、配套设施齐全且主体封顶的现房进行安置。
截至目前,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已启动39个地块,签订补偿协议10729户,签约比例48%。其中,货币补偿3789户,拟购买商品住房安置6009户,新建安置931户。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23.06.201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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