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连开展执法检查
10月19日至20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峰为组长,秘书长陈晓琨为副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连,对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里景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爱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广田,秘书长刘晓滨陪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贯彻实施《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情况的汇报。自2012年12月1日法规实施以来,我市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有效推动,通过发展经济促进就业、援助企业稳定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技能培训扩大就业、开发岗位援助就业等措施,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2013年以来,全市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6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检查组来到市公共职业介绍中心、市创业实训中心,详细了解就业创业、企业用工等方面情况。分别召开市人社、财政、教育、工会、团市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企业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大连市政府高度重视,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有力,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就业形势持续稳定。检查组指出,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做好就业工作的关键是要发展经济,以发展促进就业。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对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千方百计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环境,把做好就业工作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加以落实。
李峰在讲话中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活福祉。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就业创业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和完善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长效机制,深化对重点就业对象的帮扶力度,做好用工单位与求职人员的有效衔接,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