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局多措并举提高清欠税工作质效
抚顺市局今年以来在清理欠税专项工作中,根据欠税人财务收支情况和欠税成因,拓展思路,多措并举,有针对性地采取包括提前介入、严密控管、动态跟踪等清欠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上半年清理欠税13410万元,占当期实现经济税收比重达到5%以上。
一是严格执行欠税管理办法。按管理办法规定,将欠税企业区分为特困企业欠税、税源大户欠税和零散小户欠税并分别实施清理。对正常生产经营的欠税企业,购买发票时必须清缴所欠税款,同时严格限制其发票购买量,杜绝新欠发生;对暂无能力清缴欠税的企业,要求纳税人必须报送清缴税款计划书,分期缴清所欠税款。
二是将欠税清理与征管质效相结合。按照“清理陈欠、严防新欠”原则,做到欠税清理与当月征管指标监控状况分析相结合,强化申报率、零申报率、入库率、逾期入库处理率等指标监控预警,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催缴和欠税公告制度,严防新欠发生。对欠税人实行分类管理,落实欠税人报告制度,建立纳税人分户《欠税管理档案》制度。
三是认真抓好清欠约谈。组织人员深入欠税企业进行走访,掌握企业基本财务状况,分析其欠税形成原因,并根据调查结果认真填写《纳税人欠税情况调查表》,由调查人、负责人签字确认欠税金额,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对清缴迟缓、信誉度差的欠税户,由工作小组进行约谈,要求欠税人写出欠税缘由并签字,用以存档备查。
四是严格采取以票控欠措施。对辖区内存在欠税的所有纳税人取消自开发票资格,严格实行监开代保管制度,严格控制发票售量,凡欠税不缴的企业一律不予销售发票,督促其早日履行纳税义务。
五是坚决防止和杜绝新欠税款。建立欠税预警机制,加强对异常纳税户管理,对逾期申报、逾期入库的纳税人,逐次进行登记,对有欠税苗头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严格控制延期缴纳税款,并将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列为日常税源管理的重点内容,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资金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督促纳税人按期缴纳税款。
六是严格执行欠税管理办法。定期对欠税企业发出欠税事项告知书、催缴税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对重大欠税、恶意欠税,坚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银行存款、移送司法机关等强制措施;对核查后的欠税在规定期限没有解缴税款的,利用办税场所和各种媒体等公告纳税人欠税情况,给欠税企业和纳税人以震慑。同时,将欠税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挂起钩来,促进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交纳税款。
七是加大非正常户管理力度。非正常户是影响征管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容易形成欠税、需要重点监控的一个纳税人群体。为了强化非正常户管理,抚顺市局建立了“非正常户企业法人信息库”,将非正常户企业法人录入网络电子表格,信息全市共享,纳税人在新办企业前必须先办结以前涉税事宜,否则不予办理;加强户籍管理,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办公(经营)地址、办公电话及法人、财务人员的变动情况,对纳税人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非正常户预警机制,及时清缴欠税和控制发票,对连续3个月零申报的纳税人,及时入户了解情况,清缴欠税或控制发票购买数量;对申请停歇业的纳税人,结清其所有税款,将有关税务证件和未使用发票收回保存;对非正常户转为正常户的企业,及时纳入清欠范围;加强注销户管理,将清欠作为注销的前置条件,确保税款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