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男友打伤前男友

02.12.2014  10:58

  2014年6月21日,陈某接到女友电话,说她的前男友纠缠她。陈某打车前往抚顺县上马乡某村,与女友的前男友张某相遇,两句话没说完便厮打起来,陈某持木棒将张某头部、颈部、肩背部及右手等多处打伤,并用木棒将张某的桑坦纳轿车前挡风玻璃及左右门车窗玻璃砸坏。经鉴定,张某头部损伤为轻伤一级;颈部、左侧肩背部和右手损伤为轻伤二级。轿车被砸损失价值534元人民币。案发后,双方当事人在民事赔偿方面达成和解协议,陈某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6万元。

  近日,经抚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抚顺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