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第一监狱为了有效解决青年警察实际工作经验不足、监管业务不熟悉等问题,创新打造“警师制”青年警察培养模式。
全狱遴选,确保警师水平。 首批被聘任的24名警师是监狱党委通过深入调研和考核在全狱各押犯单位遴选出来的,他们均具有5年以上基层管教工作经历,既有担负监区领导工作的中层干部,也有从事分监区长岗位工作业务骨干,不但工作作风扎实,而且管理教育罪犯经验丰富,具备指导帮带对象应有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签订协议,确保职责明晰。 师徒结对采取双向选择和组织指定两种形式,帮带期限每届两年,警师由监狱长聘任发放聘书。师徒签订帮带协议,确定双方责任和权利、考核评价内容和方式等。师徒帮带期内,师徒一人工作有变动的,及时调整结对计划。
规范管理,确保培育效果。 监狱出台了《抚顺第一监狱实行青年警察“警师制”管理办法》,实行监区、监狱两级管理,日常考核由监区负责,月季考核由监狱负责。每年上半年组织一次管教业务和生产安全工作应知应会基础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和实际工作技能检验,综合计分。对测试不合格人员作为监区、监狱帮带重点,年末取消评选先进资格,成绩优秀人员以业务对口、定期轮训的方式到管教业务科室挂职锻炼。每年召开1—2次“警师制”推进会进行座谈讨论、经验交流。每年依据考核评价结果,按20%以内的比例,评比优秀警师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