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无私的捐献志愿者——葫芦岛市第三例眼组织、遗体捐献者

09.08.2016  16:11
          2016年7月12日,葫芦岛市红十字会实现第三例眼组织、遗体捐献。捐献者苗长玉2015年因病住院,当得知自己被确诊患胰腺癌后,他没有悲观绝望,仍然笑对人生,在积极配合治疗的同时,坦然地思考着自己的身后事。在三一三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他看到医院走廊墙上的葫芦岛市红十字会制作的“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板,在了解了有关知识后,于2016年5月16日,在葫芦岛市市红十字会和公证处办理了捐献手续。
          2016年7月12日共产党员苗长玉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一三医院永远闭上了双眼,但他捐出的一对眼组织,却能让多名眼病患者受益,最少可让两人重见光明;而他捐献的遗体,也会为医学研究,发展医学事业发挥作用,苗长玉是葫芦岛市第一个既捐献器官又捐献遗体的人。当日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病房里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告别仪式,大家三鞠躬向这个无私的人致敬。然后,在红十字会协调员的见证下,何氏眼科医院的医生实施手术,取下了苗长玉捐献的一对眼组织。遗体于次日被沈阳医学院派来的专车接走……
          7月13日上午,苗长玉的告别仪式在市殡仪馆举行,葫芦岛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马艳莉携工作人员、连山区红十字常务副会长携工作人员参加告别仪式,市红十字会赈济部部长闫国强同志致悼词。在市红十字会在协调下,市殡仪馆免除遗体车辆接送费、告别大厅、灵堂等殡仪服务费6000余元。